真正的孤鸞年只有1966年民國55年,所以不要被明年的雙立春給嚇到啦,明年還是可以結婚的啦!ok 
在一年之中有兩個立春的節氣,該年就稱之為孤鸞年孤鸞年是一個無稽之談,那是好事者及一些語不驚人死不休的人,還有結婚喜慶業者(如婚紗業、喜餅業……)為了生意叫出來的花招。


按照中國古代設立曆法,係以十五天為一個氣,三十天為一個節,一年共有十二個節與十二個氣,並以『立春』為一年的起點,依次是『立春、雨水、驚蟄、春分、清明、穀雨、立夏、小滿、芒種、夏至、小暑、大暑、立秋、處暑、白露、秋分、寒露、霜降、立冬、小雪、大雪、冬至、小寒、大寒』,終於大寒,再從立春開始,循環不息。


其中『立春、驚蟄、清明、立夏、芒種、小暑、立秋、白露、寒露、立冬、大雪、小寒』就是『節』,另外十二個就稱為『中氣』,我國曆法並非一個月就剛好三十天,而是大月設為卅天,小月設廿九天,但節氣還是固定三十天為一個節的運行,為了符合曆法的運作,所以「三年一閏,五年再閏」即每隔第三年及第五年就必需置閏月(即該年多出一個月)去調整它,也因為閏月的關係那一年之中可能會出現兩個「立春」,這出現兩個立春的年就被多事者稱為孤鸞年。


例如2004甲申年,農曆一月十四日才交立春,該年閏二月,多了一個月,所以年底十二月二十六日就交立春,在同一年中出現兩個立春日,因此好事者認為一年之中有兩個「春」,若結婚就會導致桃花特別重而造成婚姻災厄,夫或妻一方若犯桃花,則另一個必被冷落而形成孤鸞,故稱之為『孤鸞年』。

先來看看近幾年的立春節落點在那裡:
*己丑年:2009年01月10日交立春。國曆2009年2月4日。雙立春(孤鸞年)
*庚寅年:2009年12月21日交立春。國曆2010年2月4日。無立春(寡婦年)
 辛卯年:2011年01月02日交立春。國曆2011年2月4日。單立春
◎壬辰年:2012年01月13日交立春。國曆2012年2月4日。雙立春(孤鸞年)
◎癸巳年:2012年12月24日交立春。國曆2013年2月4日。無立春(寡婦年)
*甲午年:2014年01月05日交立春。國曆2014年2月4日。雙立春(孤鸞年)
*乙未年:2014年12月16日交立春。國曆2015年2月4日。單立春
 丙申年:2015年12月26日交立春。國曆2016年2月4日。

從上述交立春日的時間表上清楚看出2004甲申年有兩組立春日,稱為孤鸞年,2005乙酉年,因為立春日已於2004年12月26日提早交立春,而下一個立春是到2006年一月七日才出現,故2005年整年都看不到立春日,好事者就把它叫做「寡婦年」,2006年又出現兩個立春,又是孤鸞年了,這真悲哀,因為2005乙酉年屬於雞年,所以有人硬把它跟「雞」扯上關係,說什麼「公雞」是「公有的」不專屬於某隻「母雞」,所以在乙酉年結婚的新娘(母雞)是「寡婦雞』,這真是不倫不類!


上表可以看出從2004至2016年中,只有三年為正常的單立春年,其餘十年不是孤鸞年就是寡婦年,那對適婚年齡的青年男女啟不是都不能結婚,如此必天下大亂矣!


以上所述的「孤鸞年、寡婦年」可見是完全沒有根據,胡說八道的,不然2004年孤鸞年不可結婚,2005年寡婦年更不可結婚,連續兩年不可婚豈非天下大亂(關係到生育、人口分配、學童讀書、就業、商業行為、政府行政……)。
郭老師認為婚緣的優劣與個人八字中的固定屬性,如天干、地支的刑沖剋害,六神的興旺衰弱與大運、流年的變動因數有關(稱為先天命),以及婚後交友、工作環境、生活圈產生交織關連(後天環境),與兩組立春日或沒有立春根本扯不上任何關係,最重要的是一切禍福均掌握在您個人手中,而非取決於兩個立春的孤鸞或沒有立春日的寡婦傳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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